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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始启动办理2020年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的温馨提示
供稿人:国际处(港澳台办)  时间:2020-01-07  次数:

广大师生员工:

2019年12月份,各学院单位上报的2020年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已开始启动执行。

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在执行过程中,需按照2019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和2019年第23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如下原则:鼓励使用科研经费,严控使用学科建设经费。省重点一级学科每年可资助1人次,省优势特色学科每年可资助2人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每年可资助2人次,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每年可资助3人次,其他学科不得使用学科经费资助出国(境)。

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办理环节较多、耗时较长,为不耽误出访,本年度申报计划的师生需提前3-4个月向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或港澳台办提交申请材料。详细情况可登陆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因公出国(境)”专栏了解,或致电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和港澳台办。

电话:0391-3987076,0391-3987021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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