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要求和安排,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我校外语学院教师王志军、刘新萍和曹敏,音乐学院教师孟天屹和戴菲五位同志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5年4月22日至24日。若对入选人员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24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来电、来函(署名)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987076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