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遴选范围
经管学院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专业和与它们相近专业的目前大一、大二、大三优秀学生。
二、留学期限:一个学期。(2015年秋季学期或者2016年春季学期)
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范围:
1)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2)1200-1600美元/月生活费。
四、自费范围: 拉美大学的一学期学费:约8000美元(约合人民币49500元。如果托福达到79分,雅思达到6.5,拉美大学将会减免学费)。
五、申请要求
1)身心健康、学习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无违纪违规记录。
2)GPA(平均成绩)2.5以上;
3)雅思6.0,或者托福61分。
六、申请名额:2名。
七、申请时间
1)第一批:4月6日校内申请;4月21日—5月5日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
2)第二批:9月1日校内申请;9月20日—30日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
八、校内初审须提交材料
1) 雅思或托福成绩;
2) 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际处只留存复印件)
3) 推荐信:初审时只需要提交中文推荐信(打印、手写都可以)。推荐信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的院领导或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并加盖学院的公章;(注:推荐信内请务必写明被推荐同学的德、智、体等综合表现。)
九、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人:
二号综合楼(明德楼)407室,孙老师
电话:3987021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