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为做好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工作,现开始征集本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为了确保计划申报的准确、无遗漏,请务必仔细阅读如下事项,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当年度无申报和获批出访计划者,原则上不予派出。
一、出访任务
出访人员应为教学科研人员,出访任务应为学术交流类型,即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及学术交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项目合作、学术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教学科研人员包括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返聘人员且需办理正式返聘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及以上人员所培养的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2024年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
2.提交计划时,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写。如有出访任务和意愿,尽可能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者,原则上不予派出。
三、申报注意事项
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请注意以下填报事项:
1.持因私护照赴海外访学的人员不在此次计划填报范围之内;
2.夫妻不得同团出访;
3.每个教学科研类团组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每年允许使用一次学科建设经费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
4.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师,须有大会或小组发言任务;
5.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导师带学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交流,学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此次仅为填报计划,实际执行出访任务时,请提前3-4个月到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计划表的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1日(周四)上午下班前(之后不再受理申报),将《2024年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力行楼2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leilei@hp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3987076/3987049
附件:
2024年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