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员工:
2019年12月份,各学院单位上报的2020年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已开始启动执行。
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在执行过程中,需按照2019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和2019年第23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如下原则:鼓励使用科研经费,严控使用学科建设经费。省重点一级学科每年可资助1人次,省优势特色学科每年可资助2人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每年可资助2人次,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每年可资助3人次,其他学科不得使用学科经费资助出国(境)。
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办理环节较多、耗时较长,为不耽误出访,本年度申报计划的师生需提前3-4个月向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或港澳台办提交申请材料。详细情况可登陆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因公出国(境)”专栏了解,或致电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和港澳台办。
电话:0391-3987076,0391-3987021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