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接省教育厅教办外〔2012〕71号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关于加强豫台两地教育交流的指示精神,增强豫台两地高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根据我省今年台湾教育交流计划的安排,教育厅拟定于今年7月中下旬,组织由部分高校参加的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台湾夏令营活动。为切实做好夏令营活动的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我省大学生与台湾大学生之间的教育、文化和科技交流,增进两岸大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使我省大学生能够直观地了解台湾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体验台湾高校的校园生活,领略祖国宝岛台湾的风土人情,展现我省大学生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宣传、弘扬中原文化。
二、时间安排
2012年7月中下旬,共计8天。
三、名额分配
我校校本部本、专科生10名。
四、推荐条件及要求
1.我校校本部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
2.品行端正,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适应能力。
3.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一定的文体专长。
4.身体健康,无任何慢性疾病。
5.同意并接受赴台湾开展交流活动的各项安排。
五、有关费用
此次赴台活动费用约10600元/人,省教育厅补助5400元/人。各高校补贴2600元/人,学生个人承担2600元/人。
六、推荐工作
1.学生根据推荐条件,自愿申报,并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表(详见附件一)报本人所在学院。
2.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审核,并择优推荐1—2名本专科生,并于2012年4月26日下午4点前将学生申报表、汇总表(详见附件二)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科,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择优选拔10名学生作为我校参加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台湾夏令营活动的候选人。
附件一: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台湾夏令营人员申报表
附件二: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台湾夏令营人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国际处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