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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学科研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供稿人:  时间:2024-01-08  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为做好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工作,现开始征集本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为了确保计划申报的准确、无遗漏,请务必仔细阅读如下事项,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当年度无申报和获批出访计划者,原则上不予派出。

一、出访任务

出访人员应为教学科研人员,出访任务应为学术交流类型,即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及学术交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项目合作、学术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教学科研人员包括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返聘人员且需办理正式返聘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及以上人员所培养的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2024年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

2.提交计划时,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写。如有出访任务意愿,尽可能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者,原则上不予派出。

三、申报注意事项

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请注意以下填报事项:

1.持因私护照赴海外访学的人员不在此次计划填报范围之内;

2.夫妻不得同团出访;

3.每个教学科研类团组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每年允许使用一次学科建设经费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

4.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师,须有大会或小组发言任务;

5.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导师带学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交流,学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此次仅为填报计划,实际执行出访任务时,请提前3-4个月到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计划表的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4111日(周四)上午下班前(之后不再受理申报),将《2024年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国际处出入境管理科(力行楼2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leilei@hp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3987076/3987049

 

附件:

2024年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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